Monday 31 October 2011

政府首席秘書:擔保不會重犯?


關於總稽查司報告,覺得自己已經寫太多了,多得自己已經不想再寫。

報告遲了三周終於提交到國會去,總稽查司的解釋是:為了讓報告和預算案“獲得公平的探討”。

公帳會主席收到報告後,說將着手調查七個“財務管理不當”的政府部門和機構。

人民可能以為,公帳會擁有無上的權力。

其實,這個公帳會由國會朝野議員們所組成,它的功能只是“調查”和作出“建議”,就那樣而已。

大家還記得兩年前公帳會也曾調查過PKFZ吧?

公帳會調查PKFZ的結論是:“至少一位前部長和超過十名高官包括港務局主席本身須為弊案負責。”

但,那也只是建議而已。

結果,首相又宣布成立一個由11人組成的超級特工隊(super task force)來查PKFZ丑聞。

事隔两年,调查结果如何,一直没有公布。

反而是總檢察長先后提控了兩位前交長陳廣才和林良實。

但總檢察長本身也是超級特工隊的成員之一。

如此說來,這個所謂的超級特工隊豈不等同虛設嗎?

(順便一提,如果沒錯,公帳會所提的那位前部長是陳廣才,并未提到林良實。)

我懷疑特工隊根本就沒有着手查PKFZ。

除了總檢察長阿都甘尼,總稽查司安比林也是特工隊成員之一。

這個由首相宣布成立的特工隊,乃由政府首席秘書莫哈末西迪為首。

老實說,我對政府首席秘書的職位不是很了解,他的工作到底是甚麼?

兩個月前,讀到他發出的通令,指示所有政府部門冷氣需一律調整到24度C。

然后在上星期,又讀到他開聲,說政府將會確保在稽查報告被指“財務管理不當”的七個政府部門機構,不會重蹈覆轍。

只是確保不“重蹈覆轍”嗎?那又如何確保法?他沒有詳細解說。

從報導內容看來,我覺得這位政府首席秘書只是隨口說說而已,并沒有真正要解決問題的誠意。

這些年來,難道他都沒有發覺,這些部門機構是每年都在“重蹈覆轍”啊!

每一年,都不見政府向這些部門采取行動,所以它們才敢一年又一年地在“重蹈覆轍”啊!

而且,除了那七個財務管理不當的部門和機構,還有其他超支或報大數的部門機構呢?難道就不需向這些部門機構采取行動嗎?

更讓人哭笑不得的是,這位首席秘書竟然說:“他不會對有關報告過於憂心,如果知道有問題,而總稽查司不願意提供意見,才是他感到擔心的事。”

天啊!他究竟在說甚麼話啊!

他的意思好像是說:政府部門機構年年超支報大數不要緊,只要總稽查司有報告就好。

難道他對國家財務這樣的流失一點都不感到擔心?

這樣的態度,難怪國債日愈嚴重,依德利斯預言的國家破產論,我想不用等到2019年,就提早兌現了。

唉!不知道許子根給這位首席秘書的KPI指數是多少?

Friday 28 October 2011

Bersih, Cekap dan Amanah

敦馬22年的政績,是功大於過,還是過大於功?恐怕要蓋棺後才能論定。

當今朝里貪贓枉法嚴重,已經到了肆無忌憚的地步。

看看總稽查司報告所揭露的種種弊端與亂象,你不敢相信它是年復一年的在重復發生着,但是,當局采取了甚麼行動?不過是口頭說說,之后就沒有了下文。

百姓亦已習以為常。

官府的貪污腐敗現象,是從何時開始的?

可能有始以來就已存在着,但不像現在,已經到了「明目張膽」,「官民皆貪」的猖獗程度。

貪污,已經被美化成「金錢政治」。

其實,在敦馬時代,他大有機會遏止它的成長。

當時不是有個Bersih, Cekap dan Amanah的口號嗎?

記得當年,這個口號被喊至沖徹云霄,全國上下,人人喊到面不改色。

當時,敦馬誓言要打造一個「廉潔、有效率和可信賴」的政府。

結果呢?那只成了一個美麗的口號。

有沒有看到,在敦馬時代,就有了Bersih這個口號?

現在,Bersih卻變成一個敏感的字眼。

不可說、不可說。

現在看回頭,那些口號,就好像在諷刺着我們。

說到總稽查司報告,總稽查司安比林說:自1982年來,報告都先交給內閣過目。

1982年,不是敦馬上任當首相的那年嗎?

阿茲巴里就說:敦馬在擔任首相期間,開了內閣須先過目國家稽查報告的惡例。

敦馬不回應阿茲巴里的指責,反而怪這些政府機構不長進,未從往年的超支與疏忽汲取到教訓。

敦馬有沒有想過,在他當首相的22年里,他又對這些貪污超支政府部門機構采取了甚麼行動呢?

當然是沒有。

Bersih, Cekap dan Amanah的口號,已經淪為一片空談,相信敦馬自己也不好意思再喊這個口號。

很多事情,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是沒有拆穿而已。

我很相信一句格言:權力腐敗,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敗。

Power corrupts,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

不管是甚麼職位,社團也好,政壇也好,領袖都不可以做太久。

做太久了,人就會開始變質。

看看古今中外那些統治多年不肯下臺的獨裁領袖,最后多不會有好下場。

當然也有例外,例如在馬來西亞。

Thursday 27 October 2011

阿茲巴里:內閣也違憲!


阿茲巴里是伊大法學教授,日前因指蘇丹介入宗教局乃違憲做法,即被校方發出紀律信和凍結教職。

因為受到各界尤其是國內外學術界的抨擊,首相納吉做了一番不知所云的解釋。

他說:阿茲巴里并不是被凍結教職,他只是被凍結做調查。

Prof Dr Abdul Aziz Bari has not been suspended from his duties, he was instead suspended pending investigation.

如何不是被凍結教職,但又被凍結做調查?那他是被凍結甚麼?

於是,伊大跟着就宣布“解凍”了阿茲巴里的教職,但他“需先聆聽指他批評蘇丹”的調查結果。

調查結果是甚麼?

不知道,但阿茲巴里已說至少要對這三造采取法律行動:敦馬、《前鋒報》和祖基菲里。

他也考慮起訴巫統上議員伊占。

個人認為,阿茲巴里以法律學者的身份作出評論,那也無可厚非。

當然其他人也可以針對他的言論作出回應,包括敦馬等人。

敦馬似乎忘了,他當年對皇室采取的修憲行動,是否也是對皇室不敬?

但我對伊大的反應過敏就百思不解。

身為一所大學,難道伊大不維護學術言論自由?

相信伊大受到了政治干預,不得不對阿茲巴里采取行動。

首相說出那番莫名其妙的辯解,根本是無銀三百兩,不打自招,否則伊大也不會“做賊心虛”,短短幾天內就“解凍”了阿茲巴里的教職。

針對遲交的國家稽查報告,阿茲巴證實我之前說的:總稽查司報告經過內閣提呈到國會去是不如法的,這樣的程序,已使稽查報告失去其獨立性。

Separation of Powers。堅持“政府沒有作出任何修改”的總稽查司沒有理由不懂這點。

和皇室干涉宗教局一樣,阿茲巴里指內閣干涉總稽查司報告也是違憲的做法。

他說:根據聯邦憲法第107條,總稽查司報告在提交到國會前,是先交給最高元首,不是內閣。

“總稽查司報告須先交到內閣去是錯的,很明顯的,內閣插手干涉總稽查司報告。”

問題是,總稽查司自己揭露說:自1982年來,其報告都是先交給內閣過目才提呈給國會。

難道說,過去30年來這違憲的做法,從來都沒有人質疑過?

阿茲巴里說:如果須先讓內閣過目,那又何必交到國會去?那也根本就不需要總稽查局這個部門了。

對啊!須先交給內閣過目,等於是一種利益沖突的做法。

因為所稽查的就是政府各行政部門和機關,交給內閣,等於是先交給各部門首長過目,給各部門和機構有「修飾」的機會。

這不違反了民主“三權分立”原則嗎?

最后,國會所收到的報告,還是不是原來的報告呢?

難怪會讓人懷疑,報告是否被動了「手腳」。

當然你可以說,這個國家真的相信“三權分立”嗎?這個國家,真的有做到“三權分立”嗎?

雖說總稽查司這個職位是由最高元首委任,實際上,與總檢察長或首席大法官等官職一樣,他還是由首相推薦上去的。

很矛盾是不是?

身為一名法律學者,阿茲巴里當然可以針對那些不當的官方做法提出質疑和討論。

如果連這最基本的自由都沒有.....

哦!難怪阿茲巴里會被其大學凍結教職。

但首相說不是凍結教職,他只是被凍結以進行調查。

唔,既非教職,那他被凍結甚麼?

Tuesday 25 October 2011

一堆超級爛賬


國會公帳會主席阿茲米卡立說,根據總稽查司報告的建議,公帳會將先調查“財務管理不當”的七個政府部門和機構。

這七個部門分別是衛生部、能源部、交通部、內陸稅收局、關稅局、國家體育館和科學工藝革新部。

不知所謂的“財務管理不當”(weak financial management)是如何的不當法,因為,報告另外又提到九個超支最嚴重的部門和機構,分別是教育部、衛生部、公共服務局、內政部、國防部、農業部、檢察署、反貪會和公共服務委員會。

衛生部除了“超支嚴重”,也出現在“財務管理不當”的名單中。

這九個政府部門超支總數高達37.3億元,其中以教育部超支最多,超支17.5億,或該部總開銷的6.6%。

衛生部超支9.3億、公共服服務局5.8億、國防部3.9億。

教育部副部長魏家祥解釋說:超支數額多是在行政與教師薪金上,這些開銷是無法預料的。

這點我不能認同,因這些都是固定的行政開銷(包括教師薪金在內),不是突發性的開支,應該不難預算,怎會超支最嚴重呢?

大家如果記得,政府在今年六月通過附加預算案,追加政府部門高達132億超支預算。

而超支預算排名第一和二的,就是教育部和衛生部,而這些附加預算,竟然都是用在支付公務員的薪水。

難怪會被列為“財務管理不當”。

因為公務員(包括教師在內)的薪水,應該是可以預算得到的,為什么會在年初才發現原來沒有計算在內,或預算不足,所以在短短半年內,才又需要提呈附加預算案呢?

令人擔憂的是,總稽查司報告揭露,很多部門或機關都是在超支後才來要求追加的,等于是先斬后奏。

至于那些以超出市價10幾倍的價格買入的,已經是“常年好戲”,年年都出現在報告內,只是輪到不同的部門上陣。

但,何曾聽說有哪個部門需要負責或誰誰誰需要被炒或被控呢?

Monday 24 October 2011

總稽查司報告:醜媳婦終得見家翁


國家稽查報告千呼萬喚始出來,今天終於呈到國會去。

與往年比起來,今年遲了足足17天,是歷年來最遲的一次。

遲到這麼久,難免令人起疑,再怎樣的解釋,只有愈解愈糟。

再怎麼拖怎麼躲,醜媳婦終得見家翁。

國家總稽查司安比林說,自去年來,國家稽查報告將不會與財政預算案同一天提呈到國會,這是為了確保兩份報告獲得公平的探討。

但這并未解釋到,去年的稽查報告遲了10天,為什么今年又遲多一個禮拜至17天?

而且,以往還比預算案早,為甚麼這次不能更早?

理應也應該比預算案早,先回顧,這樣才能夠知道預算案的數字有沒有超額、合不合理。

但,聽總稽查司的口氣,自去年開始,政府就決定稽查報告將比預算案遲面世。

雖然稽查報告實際上早在預算案前幾天就做好了。

這是國家稽查局官員早前受詢時透露的。

那將稽查報告押後至兩個星期後才面世的邏輯又在哪里?

劉鎮東質問:是不是為了避免議員們那兩份報告相提并論,所以故意等到今天才把報告提呈國會?

相信這也是財長的意思,總稽查司應該不會那樣處心積慮,刻意等到17天後才提呈給國會。

如我之前說的,總稽查司報告還需經過內閣,尤其是財長,來決定幾時可以提呈至國會,這樣的程序,不是已讓稽查司報告失去了其獨立性嗎?

這17天的期間,會不會,有沒有可能,如我之前說的,報告已經過「修正」?

如果光明正大的話,這17天來,為什么大家都神秘兮兮的,把責任推來推去,都不敢說報告到了哪里去。

我相信首相署的納茲里和財政部里的林祥才都知道報告在哪里,為什么不敢大方透露?

若說不知道,可以說他們已經「失職」了。

總稽查司不是說了嘛?這段時間是讓各內閣部長們針對稽查報告中所提及的課題做好解釋的準備。

所以,各部長們,包括上述兩位仁君,怎能推說不知道?

更讓人不解的是,這兩個星期期間,安比林為什么也保持緘默,如今才來說是讓各部門先讀過。

其實,在稽查期間,各部門理應就知道各稽查的結果,也作出各種解釋了,而不是等到報告書出爐後才來做解釋。

恕我生性多疑,總稽查司說:「總稽查局堅持政府沒有對報告作出任何修改。」

不覺得這句話特別耐人尋味嗎?

Friday 21 October 2011

種族固打·政治干預·人才外流


世界銀行研究報告說:馬來亞大學水平下滑及處於劣勢,主要是因為入學的種族固打制以及大學管理受到政治干預。

不知道高教部長卡立諾丁有沒有讀到有關報告?至今未聞他有針對這份報告作出回應。

不久前,英國《泰晤士報》刊出了今年全球前400所大學排名,這次沒有一所大馬大學上榜。

高教部長就說:我國大學不是跌出榜外,而是因為沒有報名接受評估。

我一直以為全球大學都是自動被評估,不知道這些排名原來還要大學報名才可評估的。

但,大馬大學過去不是曾經上過榜嗎?

雖然排名不是很高,近年來卻每況愈下,慘不忍睹。

如果真的需要先報名才能被評估,那也算是有自知之明!

現在,世界銀行又雪上加霜,說馬大水平滑落,是因為種族固打制和政治干預所致。

報告還拿新加坡大學做比較,說新大以研究為優先、英語為主要媒介和績效制的招生政策,讓新大成為一所成功,邁向“輝煌學術之路”的世界研究型大學。

高教部長至今還未作出回應,我也不知他會作出何種回應。

你看,連明年中學是否要以國語英語還是雙語教學,教育部至今依然含糊不清。

之前還建議若是改以國語教學,將從中一和中四開始。

明年的中四生,之前三年都是接受英語教學,到了明年,忽然改成國語,學生接受得了嗎?

難怪我國學生水準日益低落,不管是教育部還是高教部都難辭其咎。

以前,聽說過印尼菲律賓的大學水準,也不過是我國的高中水準。

鄰家的菲傭,就是一名大學生,漂洋過海卻只能當女傭。

我做生意的朋友,寧可請有工作經驗但沒有大學文憑的高中生,也不愿聘用國內畢業的大學生。

因為這些老一輩的高中生雖然沒有大學文憑,他們做事能力比大學生好,也比較勤奮。

難怪報紙時常報導本地大學生畢業後找不到工作的新聞。

當然我不是要一竹竿打翻一船大學生,現在的大學生素質真的有問題。

有位海外畢業的青年,進沙巴大學教沒有兩年就辭職,寧可回到海外去。

他說:沙大校長告訴他,不要給學生打那么低的分數,因為會拉低學校水平,教育部會責問。

問題是,學生的素質就是那個水平,你如何拉高他們的分數?

他做不到,所以他寧可辭職不干。

諷刺的是,這位有良心的青年講師,本身是一位馬來同胞。

連馬來同胞也看不過眼,我國的教育水準,就可想而知。

這位馬來講師告別自己的國家到海外去,可見人才外流,不止是發生在華印裔身上,也包括馬來同胞在內。

人才怎不外流,最近一名叫Abdul Aziz Bari的教授指蘇丹介入宗教局乃違憲做法,即被校方發出紀律信和凍結教職。

這不就活生生一個“政治干預教育”的例子嗎?

如果我是這位教授,我也不想在大學里待下去了。

如果他也像我提的那位馬來講師到海外去另謀高就,國家人才又少了一個。

所以,要吸引人才回流,不是設立一個「人才機構」就行,國家還要有好的環境、好的人文、好的政治氣候等等等,才能夠吸引人家回來啊!

但是現在,國家盡在把人才趕走。

唉!這樣子,我們的大學該如何成長?

我們的人民素質,又該如何提升呢?

Thursday 20 October 2011

讓年輕人“居者有其屋”計劃


為讓年輕人“居者有其屋”,首相在去年的預算案公布“我的第一房屋”計劃,今年三月正式推介,讓月入少於3000元者申請100%貸款,購買價格在10萬至22萬間的房子,攤還期可長達30年。

這項計劃的對象是35歲以下的年輕人。

問題是,時下22萬以下的房子已經不多,尤其是在城市。

另外一個問題是,有多少35歲以下的年輕人月入3000元呢?

然后,他們也未必獲得銀行100%貸款,銀行還是要從他們的月入計算他們所能獲得的貸額頂限,他們是否有每月償還的能力,以避免成為銀行爛賬。

此計劃推出後,國內房屋業供求有沒有增加?有沒有更多年輕人購買房屋呢?

我找不到這方面的數據。

既然22萬元以下的房屋本來就不多了,我相信這方面的數據也不會有劇升的現象。

可能就因為如此,首相在今年的預算案宣布提高“我的第一房屋”計劃的屋價上限至40萬。

相信首相原本的用意是希望年輕人有更多的選擇,包括那些22萬以上的房屋。

但是,第二個問題還是沒有解決:有多少35歲以下月入3000元以下的年輕人,有購買22萬至40萬的房屋呢?

以他們的薪資,可能也無法取得銀行貸款。

今天讀到財政部副部長林祥才說:35萬至40萬元房屋,最低薪資條件約為6000至7000元。

即是說:你要取得貸款購買40萬元的房屋,你的薪金必須有六、七千元。

有多少年輕人的薪水是在六、七千元之間呢?

我想是少之又少吧!

如果不多,那推介這個“我的第一房屋”計劃,又有甚麼意義呢?

政府要做的,應該是先想辦法提高我們的生活水平,控制高漲的物價,尤其是炒漲得太離譜的屋價。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盡在宣布一個接一個浮華美觀但不實際的計劃,包括這可望不可及的房屋計劃。

如此倒行逆施的做法,只是提高屋價和貸款頂限,那不也等于在推高屋價嗎?

但,另外一個問題同時浮現在我的腦海:如果年輕人月入7000元,那他還稀罕“我的第一房屋”計劃嗎?

所以我說,財長的經濟學課程一定不及格。

Sarawak Rangers 不屬於馬來亞英殖民政府


大家記得財政預算案有條相當荒謬的項目,便是那些在馬來亞緊急狀態(Malayan Emergency)期間服務的警員或家屬,可獲一次過的3000元特別補貼嗎?

說它荒謬,是因為緊急狀態發生在50年代,那時還是英國殖民地政府。

正確時期,是從1948年6月到1960年7月才宣布解除,由《內安法令》所替代。

馬來亞在1957年宣布獨立,但那也只是馬來亞,還沒有馬來西亞,東馬兩州當然也未包括在內。

因此,首相宣布補貼給這些60年前在緊急狀態期間服務的警員或其家屬,此舉是否恰當?

在1957年前,這些警員乃是為英國殖民地政府服務,不是為「馬來西亞」。

在1957至1960年間,這些警員也只是為「馬來亞」服務,不是為「馬來西亞」,因為那時「馬來西亞」還未誕生。

但是,現在的「馬來西亞」政府卻要獎勵這些在逾半世紀前為英國殖民地政府或「馬來亞」政府服務的警員和家屬。

是不是很荒謬?

而且,相信這些警員已老態龍鍾,可能很多都已不在了,受益最大的,可能只是他們的子孫。

但,政府要如何鑒定他們的子孫?

當中會不會有人渾水摸魚一番?

好吧,既然首相要那樣做,砂拉越說:砂拉越突擊隊(Sarawak Rangers)也是英軍當年旗下的一支部隊,這些隊員或家屬是不是也應該獲得「馬來西亞」政府的3,000元津貼?

為顯公平,我覺得政府應該也承認他們,相信大家也認同這個看法,畢竟兩者同樣是為當年的英國殖民政府服務啊!

但是今天讀報,讀到內政副部長阿布瑟曼的答復說:因為砂拉越突擊隊是屬于當年英軍的一個部隊,不屬于內政部管轄,所以內政部不能發出特別津貼給這些部隊隊員。

我有沒有聽錯?難道當年“緊急狀態”期間的警員就屬于「馬來西亞」內政部管轄嗎?

這位內政副部長恐怕把「馬來亞」和「馬來西亞」搞亂了。

既然你要補貼「馬來亞」和「英國殖民地」時期的警員,那你何以厚此薄彼,把同期的砂拉越突擊隊隊員摒棄在外?

這對砂拉越的同胞們,太不公平了。

要嘛就一視同仁,不要嘛就乾脆不派,不可有這樣的雙重標準。

Wednesday 19 October 2011

總稽查司報告遲交,因為....


在各相關部長官員把國家稽查報告課題拋來拋去的當兒,身為財長的首相,至今仍對此事不發一言,讓此課題顯得相當不尋常。

我不相信記者沒有針對此事問他,那首相為何避而不答呢?

報告幾時會呈到國會去?

昨天有說在12月1日,下議院最后一天的開會。

另一則說可能在下周一(24日)。

但報導又說那是公帳會所訂下討論報告內容的日期。

如果報告無法如期呈交,公帳會該如何討論?

難道財長就不能夠給一個明確的日期嗎?

如果不能,那就讓我來八卦一下,報告里有甚麼文字或數字,足以讓高官感到不安,造成報告遲遲無法提呈到國會里去。

甚至下落不明。

但這樣子,不欲蓋彌彰,弄巧反拙嗎?

我生性多疑,我猜想,總稽查司報告遲遲無法見光,可能包括了以下這兩項開銷。

1。聘用國際公關之開支。

首相署日前透露,政府聘用了一家叫FBC Media的英國公關公司,為大馬在國際社會打造形象,三年合約9,408萬馬幣。

此合約曝光前,公眾只知道政府聘用APCO國際公關,費用7,700萬馬幣。

兩者加起來,就是17,108萬馬幣。

如果大馬國際形象良好,有必要花上億元聘請公關公司來為國家打廣告嗎?

2。正副首相與夫人出國之開銷。

正副首相與夫人不斷出國訪問,單是今年上半年的出國消費便超越了過去三年的每年開支。

單單今年上半年,首相伉儷便花了543萬馬幣,副首相伉儷花了328萬馬幣。

報告稽查的是去年開銷,那正副首相與夫人去年出國訪問花了多少?

首相伉儷是514萬馬幣,副首相伉儷是139萬馬幣。

首相不是叫人民要改變生活方式嗎?

那就先從本身做起吧!

Tuesday 18 October 2011

「修正」總稽查司報告


昨天有關總稽查司報告的新聞,廢話連篇、破綻百出,可信度值得懷疑。

果然,今天在《星洲》讀到另一則新聞,更讓我相信昨天那則新聞是憑空捏造的假新聞。

國會副議長羅納建迪也不知報告在哪里,只說財長會在總結辯論時回答這個問題。

財長當然就是首相納吉。

那邊廂,國家總稽查司官員卻告訴記者說:報告會在12月1日才提呈給國會!

又說已經在內閣?

現在稽查司官員卻說要整整兩個多月才出爐?這太過分了吧!

如果大選真如謠傳的落在11月11日,那不就在大選後?

新聞說,那是國會下議院開會的最後一天。

等到國會要休會才提呈報告?那國會不是沒有機會討論?

但,之前不是說:總稽查司早已完成報告,甚至比預算案早,也比往年提早完成?

連總稽查司受詢時也表示驚訝:為何報告還未提呈到國會里去?

如此前后矛盾,照邏輯看來,報告應該是又回去總稽查司那兒去了。

明明都做好了,為什么要倒回去總稽查司那兒?

可能就如潘儉偉說的:國家總稽查司是不是受到內閣或其他人的施壓,所以要修改報告內容?

這個答案,希望總稽查司可以說出來。

當《星洲》記者聯絡上副總稽查司安華里時,對方卻指他不方便回答任何問題。

這更增添整個事件的離奇色彩!

副總稽查司還向記者建議,去向首相署部長納茲里查詢。

但,納茲里不是說不關他的事,而是關財政部的事了嗎?

總稽查司報告到底怎么啦?為什么朝里的官吏,好像人人都不愿去面對這件事情,好像與己無關?

總稽查司呢?希望他也可以出來交待一下。

最好財長也交待一下,不要避而不談。

林肯不是說過嗎?你可以瞞所有人一時,你可以瞞一些人一世,但你無法瞞所有人一世啊!

Monday 17 October 2011

「找到」總稽查司报告


失蹤了將近10天,總稽查司報告終于「找到」了!

來自內閣的消息說,初步的稽查司報告已提呈內閣,正待納入各部門解釋,在獲得內閣通過後就可公布。

這是《光華日報》上周末披露的。

原來,總稽查司報告到了內閣等待通過。

但,為什么納茲里林祥才等部長級人馬卻一無所知?

我懷疑這則新聞的可信度。

第一,從來沒聽說過稽查司報告有「初步」的。

第二,從來沒聽說過稽查司報告需先提呈給內閣,因為總稽查司是獨立操作的,他不需向內閣報告。

第三,從來沒聽說過稽查司報告需要納入各部門解釋,各部門解釋,是在報告出爐後才需作解釋。

第四,從來沒聽說過稽查司報告需要內閣通過後才可公布,萬一內閣不聽過,那報告不是永不見天日?

第五,消息來自內閣,通常必有發言人姓名,但這位發言人卻沒名沒姓,很可疑。

新聞甚至煞有其事,說內閣非常關注稽查司報告的課題,希望快點出爐。

那就趕快讓報告見光嘛!

難道里邊有很多數據見不得光?所以才會那麼「關注」?

發布消息者恐怕也把程序搞錯了!

國家稽查報告應該先提呈給下議院,而不是先提呈給內閣。

先提呈給內閣讓各部門去解釋?

我想是讓各部門去美化數據就真!

消息也辯說稽查報告沒有延遲公布,因為它通常是在12月前公布的。

這又是在“誤導”民眾了。

上周我說,過去幾年的稽查報告都是和預算案同時出爐的,除了去年。

看來今年將比去年遲。

這位來自內閣的消息提供者,不要再自欺欺人了。

總稽查報告不是甚麼「官方機密文件」,它應該先提呈給國會,而不是先交給內閣通過的。

不過,如果有一天它被列為OSA文件,我也不會太驚訝。

Friday 14 October 2011

誰取走了國家稽查報告?


財長兼首相的預算案提呈至今已經一個星期了,但是,原該同時出爐的國家稽查報告,仍然不見蹤影。

當然大家也都知道,盡管國家總稽查司很盡責的把每年的稽查報告都做出來,也揭露了各政府部門和官聯機構的驚人弊端,高官們也很配合的說要深入調查并將向相關人物采取行動云云,但,說歸說,最后都是不了了之。

然后又到了下一年,各部門又重犯之前的弊端,另一大筆貪污腐敗濫權的政府爛賬又被總稽查司攤了開來,但同樣的,最后仍是不了了之,報告也束之高閣。

如此年復一年,對這些不求上進的政府部門,人民已習以為常,除了搖頭嘆息或破口大罵一番,實在也不能做些甚麼。

感覺滑稽的是,幾天前讀到反貪會主席大言不慚說,我國貪污情況不嚴重。

你看,我們的高官就是愛講這些自欺欺人、與事實不符的話。

其實,這些貪污濫權現象,很多時候是上梁不正下梁歪所造成的。

說了這麼多,開頭我說:每年的國家稽查報告,原該和預算案同時出爐。

很簡單的原理,政府行政就和公司運作一樣,你要為明年做預算,你當然也要知道你今年做的如何,這樣你才可以加強或改正。

稽查報告的用意就是這樣。

我找回資料,在2008年,稽查報告是與預算案同日出爐的,2009年還提早了4天,去年就開始遲了,遲了整整10天。

難道今年要和去年比遲?

報導說,其實總稽查司早已完成了報告,而且還比往年提早完成,總稽查司也很驚訝,為何報告還未提呈到國會里去。

那這分報告究竟“卡”在哪里呢?

納茲里是負責國會事務的首相署部長,他說:提呈國家稽查報告是財政部的事,所以他也不清楚報告幾時會交到國會來。

財政部副財長林祥才也不知道報告在哪里。

記者沒有問到第二財長,也沒有問到其他的副財長,但我猜想,很大的可能,是還在財長的手里。

可能財長日理萬機,又整天出門,所以無暇讀報告吧!

財長,當然就是我國首相納吉了。

所以我一直覺得首相不應該兼任財長職位,兩職都是國家重任,兩者間也存在着利益沖突。

比如說,你如何查你自己的部門?你會對自己公正無私嗎?

這也是敦馬立下的惡例,之后的首相也就沿用了下來。

不止如此,本州首長也有樣學樣,沒人敢說不妥。

Thursday 13 October 2011

政府和人民搶吃


大馬在「世界經濟自由」排名繼續下跌,今年再跌一位至第78名。

相形見絀,新加坡自2006年以來,一直排名全球第二。

我國經濟自由度低,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GLC參與經濟的程度非常令人擔憂”。

首相署部長也是PEMANDU主席許子根說:“政府將逐步脫售官聯股權。”

他說:政府推行的NEM和ETP,就是要提高私人界在各領域經濟活動的參與。

許子根應該搞錯了吧!與其說是提高私人界的經濟領域,人民所看到的,反而是GLC在積極參與呢!

從收購現成上市公司,到成立一個大馬商店,我看不到哪里有政府要減少參與經濟領域的意愿或跡象。

說不好聽,就是政府在和人民搶吃。

可見政府根本口不對心。

這邊說要減持GLC,那邊又積極收購私人公司,根本與NEM和ETP說的背道而馳。

GLC甚至連成立新公司的步驟都省了,直接收購現成公司最快捷。

這些之前我都提過了,這里不再贅述。

倒是證監會對調查森那美溢價收購E&O的報告,我還是不能夠接受。

我很奇怪何以市場沒有對此作出疑問,不覺得其中有古怪嗎?

既然認為森那美和E&O原有大股東不是一伙而無需進行全面收購,那難道不會對60%的溢價感到懷疑嗎?

如果我可以從市場買到1.45元,我為什么要向對方買2.3元?

然后我又不要求控制權?

在情在理,完全都不邏輯。

森那美以7.66億進行收購,這60%的溢價,就等于多付出了3.0億元給對方。

森那美是家GLC,等于說,這也是納稅人的錢哩!

這額外的3.0億元,可以做很多事情咧!

比如說,大選期間,可以拿來大派糖果。

難怪E&O原有大股東不用考慮就賣了,然后又可以繼續享有控制權,何樂不為?

單是這點,就值得證監會繼續調查下去了。

但證監會對其調查進度到此為止,就好像很滿意了。

而證監會主席老公買股的調查也沒有結果(還是根本就沒有調查?)。

再想深一層,這好像是一項雙嬴事件呢!

森那美無需MGO,也無需解釋為什么要以超溢價買股,又不要求控制權。

證監會主席老公也沒事。

大家歡喜就好!

Wednesday 12 October 2011

林冠英要淡馬錫收購E&O?


你做夢也沒想到,原來由卡里慕拉安排林冠英與新加坡領袖的飯局,是與森那美收購E&O事件有關的。

這是一名叫大狗(big dog)的博主爆的料,另一著名博主Rocky也有提到。

根據大狗的說法,卡里慕拉要林冠英說服新加坡淡馬錫向E&O股東施壓,以把股份賣給益資利(ECM)。

覺得這個說法好像有點欠缺邏輯,淡馬錫憑甚麼要E&O股東賣股給益資利?

叫淡馬錫收購E&O股權就比較合理。

另一名陪同卡里的商人,便是ECM的其中一名董事阿茲曼。

當然卡里和阿茲曼后來都否認了上述傳言。

如果你不知道卡里是誰,他是阿都拉時代的「智囊團」其中一名成員,敦馬口中的四樓成員之一(4th floor boys)。

當年借錢給凱利購買益資利股權的,據說便是卡里。

大家應該還記得吧,當消息爆出來後,凱利含淚脫售了手里的益資利股票。

大狗說,阿都拉朝代後,卡立轉而向行動黨靠攏,尤其是檳城的林冠英。

其實,卡里原本就是商人出身,就算上述傳言屬實,那也是一場商業交易,毫不稀奇。

慕以丁似也知道一二。

他不說了嗎:林冠英以檳首長身份到新加坡招商,很正常啊!

不過,對卡里來說,不管上述飯局有沒有進行,顯然結果也不成功,因為E&O股東并沒有將股權賣給益資利。

至于賣給森那美的股權,還有森那美主席收購E&O股份,經過證監會將近一個月的調查後,昨天終于有了結果。

根據森那美文告指出,證監會的調查顯示,森那美無需強制性全面獻購(MGO)E&O的其余股權。

證監會給予的理由是,森那美和E&O大股東譚家漢不是“同一伙”,所以全面獻購問題并不存在。

(市場原本質疑兩者“共同行事”以取得控制權。)

要全面獻購,森那美必須持有>33%股份。

森那美只購入30%股權,加上譚家漢股份,則增至40%。

如果不打算全面收購,森那美以超高價格收購E&O股權,至恰恰30%,又是為什么?

森那美的收購價是2.3元,當時E&O市價約1.45元,溢價60%!很不合情理。

市場感到不解的是,森那美僅收購30%但又不取得控制權,而且又以那麼高的價錢,很奇怪哩!

這點報告也沒有提到。

慢着,證監會好像還漏掉了一樣東西。

證監會要查的東西,不是有兩件嗎?

森那美主席阿茲占,也就是證監會主席查麗娜的老公,本身買進的E&O股份,調查結果如何?

證監會完全沒有報告。

阿茲占收購E&O股份的舉動,算不算局內人交易呢?

不知道,報告完全沒有提到,好像完全回避這個問題。

當然,隨着證監會不強制森那美全面獻購E&O的其余股權,意即阿茲占將無法從中牟利。

那也算是給了投資者一個交待吧!

也因這樣,昨天當消息公布的時候,兩股一起一跌,跌的便是E&O了。

顯而易見,這是一起股東紛爭事件,早前,持有6.4%股權的益資利欲委兩名代表進入董事局不果。

至于有關飯局,空穴來風,必有其因吧!

http://bigdogdotcom.wordpress.com/2011/10/11/no-need-g-o-but-what-about-insider-trading/

http://www.rockybru.com.my/2011/10/will-ecm-libra-back-down.html

ASLI:明年經濟增長5-6%?太ambitious了吧!


亞洲策略領導研究院(ASLI)總執行長楊元慶也加入炮轟預算案行列,說即使我國內需強勁,我國明年的經濟增長最多只達5%,不可能達到6%。

他說政府預測的5-6%太ambitious了!

《中國報》將ambitious譯為“有抱負”,《星洲》是“雄心勃勃”。

兩報譯得太客氣了。

倒是覺得《獨立新聞連線》的“過于樂觀”較接近原意。

楊氏說:許多經濟學家都認為明年的經濟增長只在4-5%之間。

此外,ASLI之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席拉蒙納拉瓦南也認為,國家應該有個替代方案。

也許首相認為,推出了那么多ETP,5-6%的成長率,不可能達不到吧!

那大家就拭目以待吧!

Tuesday 11 October 2011

這不叫經濟成長,叫通貨膨脹


記得過去,無論是哪位財長,每當提呈預算案的時候,專家們例必歌功頌德一番,說預算案有多么好,多么利國惠民。

既然專家都那么說,非專家們哪肯執輸,也跟着豎起拇指頭,牽強附會一番。

今年,財長的預算案都還沒讀完,就有人說是有史以來最好的一次預算案。

至于好在哪里?又說不出來。

拍馬屁也拍得太離譜了吧!

我們的國家,就有很多這類喜歡阿諛逢迎的人。

不過,今年有些專家似乎改變了語調,對今次的預算案并不那么樂觀。

可以說,他們對今次的預算案貶多於褒,說它不邏輯也不實際。

一位專家就問:5-6%的經濟成長率,是個預測,還是目標?

目標,只是一個理想,未必達得到。

若是預測,那就太樂觀了。

劉鎮東說的不錯:「閉門造車」!

我國一向依賴出口和外資,預算案卻好像與世隔絕,對當前的全球經動蕩好像不當一回事,還說明年的經濟成長將“仰賴內需”。

曾幾何時,國民消費能力突然強起來,但靠內需就行,就能叫明年超越今年?

既然要「仰賴內需」,那個人稅和企業稅是不是要調低,那才能刺激人民的消費能力啊!

稅務不調低,就可以取得更高的稅收嗎?

未必,如果收入不提高,人民如何提高消費能力?

當百物騰漲,如果稅收增加,那也可能是物價所致。

那不叫經濟成長,那叫通貨膨脹。

還是,財長已經預算明年落實消費稅,所以稅收增長?

上周,我在懷疑,今年怎么沒有撥款給PERMATA。

后來讀到一則舊聞,首相夫人說,PERMATA將由婦女家庭社會發展部管。

婦女家庭社會發展部,就是莎麗扎的部門。

難怪這次財長沒有公布給PERMATA的撥款。

因為它已包括在婦女家庭社會發展部的款項。

所以你不知道首相夫人的這個PERMATA會得到多少撥款。

名堂上是婦女家庭社會發展部,但這個部門真正由誰當家?

就好像去年首相署里不是有個第一夫人部門(FLOM)嗎?后來,你看見了,沒有了!

但它真的不存在了嗎?

相信這個PERMATA也是一樣。

Monday 10 October 2011

派糖果搞活經濟?


預算案後,股市不起反跌,股友“hah?”了一聲,大失所望。

首相還說:這是大受歡迎的預算案。

其實,股市滑落乃意料中事。

正當全球經濟走勢低迷不已,首相竟然還能預測,明年的經濟成長率可達5-6%,還高於今年的5-5.5%,那也太樂觀了吧?

后來看到一段“靠內需”,意思是說只靠國民的需求(domestic demand)。

我們真的那樣天真嗎?以為國家經濟得了免疫力,他國的經濟情況不會影響到我們?

首相可能認為,政府大派糖果,國民單靠這些糖果,就足以把國家經濟搞活吧!

有這樣想法的人,經濟根本就不及格。

既然大派糖果以刺激內需,為什么股市仍然下跌?

這次的預算案,首相沒有如預期般宣布下調企業稅,不止沒有下調,還將雇主部分的公積金繳納額上調1%至13%。

這樣子,股市如何上漲?

其實,個人稅也沒有下調。

所以真正說起來,此次預算案,除了3000元以下的收入戶和學生們受益外,受益最大的只有公務員們。

這些龐大的公務員群,卻成了政府每年開支不小的負擔。

也就是說,單單要養這些公務人員,每年都要耗費數百億元的開支。

明年的公務員薪金預算是520億,占1816億行政開銷約29%,比發展開支512億還高出8億元。

昨天我不是質疑:政府這些開銷的錢從哪里來嗎?

首相非常樂觀,預計明年可獲1869億元稅收,比今年1834億元稅收還多35億。

這個怎樣可以做到?

可能就是因為沒有減稅,加上高通膨率,所以預料稅收會因此上漲吧!

如果人民口袋里的錢變小了,那算是實際的成長嗎?

Sunday 9 October 2011

派錢預算案


首相說這是一個轉型預算案。

今年,我的期待是:政府將如何減赤?

但,我的擔憂仍然與去年一樣:政府無法減赤。

不是無法,而是兼任財長的首相根本沒有意思要減赤。

不止如此,今次的預算案,將是一個派錢預算案。

但這些錢從哪裡來?就是繼續增赤!

好笑的是,州首長竟然說:這是我國歷來最好的一個預算案。

這可是客套話?要捧大腳,也不必捧到這樣吧!

林吉祥說:這是我國歷史上最厚顏無恥的預算案。

噢!這除了是個轉型預算案,也是個派錢預算案,更是歷來最好的預算案,卻也是最厚顏無恥的預算案。

與其同時,它也是我國有史以來開支最大的預算案。

很明顯的,這是一個大選預算案,所以大派糖果。

爲什麽說大派糖果?

就像我之前提過的,本州以前也時常在大選前以木山紅利之名派錢給州民。

你看到許多一次過的派錢,從家庭到學生到公務員的補貼,連緊急狀態期間服務的前警員都有份,大家皆大歡喜。

緊急狀態期間?那是什麽時候的事情?

首相解釋說:「他們是在近期課題(馬共英雄論)中被否決貢獻和遭誤解的一群,惟國陣是個懂得“感恩”的政府,我們不會遺棄付出貢獻的英雄們,他們的付出讓大馬人民時刻回憶和珍惜。」

你看,國家財政撥款,也可以這樣impromptu的。

這些前警員的家屬,可真要多謝末沙布了,如果沒有他提出馬共課題,首相也不會靈機一動,讓他們得到一次過的3000元補貼。

假設每戶有至少兩名成員,這62,000戶的家人成員,如果也有“感恩心”的話,可為國陣帶來至少12萬張選票呢!

這不就是納吉說的“我幫你、你幫我”的手法嗎?

是的,我國的政治水準,永遠就只能停留在金錢交易上。

從預算案中,我看不到國家的遠景,預算案被利用成一種政治手段,爲了達到政治目的而不擇手段。

你看,第二天首相就說了:來屆大選已近在眉睫!

首相這次表明必須奪回吉隆坡國席。

讓我納悶,爲什麽不是雪蘭莪?不是有個STOP計劃嗎?

如果大家忘了,STOP代表Selangor Take Over Plan(重奪雪蘭莪計劃)。

我也很好奇,今年首相撥多少錢給PERMATA。

如果你不知道PERMATA是什麽,那你就真的不關心國事了。

前年,首相在預算案撥了一億元給PERMATA,去年撥款增加11%至1.11億元。

今年,未聞有這方面的撥款,有點出奇哩!

Friday 7 October 2011

三角關系:聯昌· ESSO · 生力集團

聯昌證實正在洽購一家菲律賓銀行。

這家銀行叫Bank of Commerce。

巧合的是,聯昌當年也叫Bank of Commerce,經過多年來的輾轉并購之后,最后正名為CIMB。

CIMB,原本是其集團的一個投資臂膀的名字,全名是Commerce International Merchant Bankers Bhd,簡寫就變成CIMB了。

言歸正題。

聯昌洽購菲律賓這家商業銀行,另一個“巧合”是:這家商業銀行的母公司是生力集團(San Miguel)。

生力集團,就是要收購大馬Esso的菲律賓集團。

前陣子,國內不是有聲音說,為什么埃索不賣給本地公司?

LTAT一直說要買,但又給不到價錢,說也沒有用。

如今聯昌要向生力收購商業銀行,生力也有意思脫售,脫售所得,很明顯的將用來做收購Esso的融資。

這樣一來,當初Esso獻購案的謎團,就變得明朗化了。

可以這樣說,生力是透過聯昌來收購Esso。

從另外一個角度看,Esso是在知道生力將取得聯昌的融資下而將股權賣給生力。

也就是說,這是個預早安排的三角關系。

當然,對三者來說,都達到了win win的效果。

Esso得以脫售,生力得以在大馬拓展業務,而聯昌又得以進軍菲律賓。

倒是對LTAT為何獻購Esso失敗仍然不明。

LTAT一直強調,它是以“價格合理且具競爭力”的價格獻購。

若其價格高過生力的3.5元,難道Esso會舍LTAT而取生力不成?

此外,難道LTAT沒有尋求融資嗎?

既然聯昌可以融資生力,那LTAT作為GLC之一,為什么得不到聯昌的資助?

不要誤會,我只是問為什么,不是應不應該。

GLC近來不是在積極收購私人企業嗎?

為什么會漏掉來自一個這么重要領域的Esso?

Thursday 6 October 2011

沒有目擊證人,NFA!


709同善醫院事件調查報告出爐,證實警方確有向醫院范圍發射水炮。

(只是水炮咩?我以為還有催淚彈。)

但,內長說:只有一名警員涉及此事。

(其他警員當時在做甚麼事?)

709那天,在富都車站也發生警員毆人事件。

警方透露,毆人的警員也只有一位。

(一人做事一人當?)

警方也透露,已經鑒定警員的身份,也已向總檢察署建議對該名警員采取紀律處分。

但,總檢察署的回應是:沒有“目擊證人”,所以將此案列為“no further action”(NFA)。

如何想也想不通,如果沒有目擊者,警方如何鑒定該名毆人的警員身份?

難道警方隨便抓一名警員來當替死鬼?

警方不可能會“誣賴”自己人吧!

警方是根據網絡短片鑒定該名警員身份的。

短片顯示該名警員在毆人時以手帕遮臉。

沒有人證,難道不能接受物證(短片)嗎?

可能總檢察長怕認錯人而冤枉好人吧!

是的,凡事都是要講求證據的,沒有證據,就算警員真的毆人,你也告他不下。

我擔心的是,除了富都車站毆人的警察,那位在同善發射水炮的警員,會不會也因同樣的理由:沒有“目擊證人”,而變成另一單NFA?

講到同善醫院事件,首先要贊揚衛長實踐之前承諾,勇于向公眾道歉。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他說當時他只是引述同善醫院董事部的談話,那也無可厚非。

看回當天報導,同善董事部主席卻又是根據醫院管理員報告說的。

這樣子推來推去,就好像沒有誰需要為自己說過的話負責了。

倒覺得最不會說話的是內長希山慕丁。

他說同善醫院事件只是709當天的其中一起事件,也只涉及一名警員,但人們把它放大,抨擊警方犯錯。

嘩,這樣的強詞奪理也說得出來?

他還說,任何提控程序必須交由總檢察署進行。

又是總檢察署?

我就是擔心他又會說:沒有目擊證人,NFA!

Wednesday 5 October 2011

患上“過敏症候群”的愛國份子


覺得我們不止患上了“否認症候群”,有些也患上了“過敏症候群”。

為什么會有這樣的現象?我想是這些人自卑感重、信心不足,才會對每件事都那么敏感。

和鄰國執政黨領袖吃飯有甚麼不對?那樣子就是出賣國家機密和對國家不忠嗎?

土權喜歡無的放矢,可以不理。

但,泱泱大報竟然也作出那樣的報導,心里着實感到悲哀。

倒是慕以丁這次說了比較明理的話。

他說,林冠英是以檳城首長身份拜會新加坡領袖,沒甚麼問題,國陣部長也經常和新加坡領袖會面啊!

但是,有心人就借此大做文章。

連隨同的馬航一名董事阿茲曼(Azman Yahya)和商人卡里慕拉(Kalimullah)也遭殃。

兩人昨天否認了有關報導。

但,就算有隨同吧,那就犯了甚麼滔天大罪嗎?

一州首長,拜會鄰國官員都不能?太好笑了吧!

首相到鄰國一行,就答應以地換地,如今為了發展稅卻鬧到國際法庭去。

到汶萊一趟,就把兩塊大油田奉送給蘇丹,汶萊卻表明不放棄林夢。

怎么我們這些患上“過敏症候群”的愛國份子,連吭都不吭一聲?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林冠英如果是國陣首長,這些誣賴當然壓根兒都不會發生。

說到柔佛蘇丹對林冠英談話感到不悅一事,我覺得很莫名其妙。

蘇丹發文告說,不應把皇室扯入政治斗爭。

但,林冠英只說柔佛治安不好,哪有提到皇室呢?

他并沒有批評蘇丹,為什么要向蘇丹道歉?

據說皇室的文告大都由政府人員代寫的,相信這份也是一樣吧!

還是,蘇丹被有心人誤導了?

沒有人提這出來,我倒是很奇怪呢!

Tuesday 4 October 2011

投票啦!因為國家有很多問題


有時,我真的有點為首相擔心。

他口口聲聲說要大馬成為全世界最民主的國家,舉目所見,卻處處事與愿違。

之前的就不說了,就拿最近所發生的事,如果樣樣都禁,這不可那不行,那又有何民主可言?

除了NTV7報導本州貧童的影片被禁,另一出被禁的短片,便是上個月大馬日首播的“Undilah”「投票啦!」短片。

官方給的禁播理由各異,可說是不知所云。

原先說是拉沙里講話的片段“有問題”,因為拉沙里說“國家有很多问题”。

然后又說不是影片內容有問題,而是因為電檢局還未通過。

如今事隔已經半個月哩,不過幾分鐘長的影片,要不要通過,會有那么困難嗎?

今天看到新聞部副部長馬格林出來說話。

(近來好像流行由副部長出來做各部門的代言人?)

馬格林說:只要影片抽出令人不悅的片段,那就可在電視播放。

當記者問他是哪些令人不悅的片段,他接下來的答案才笑死人!

他說:“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聽說,我不曾看過短片。”

既然你都還未看,你怎么確定內容有問題?

那樣講,不是很不負責任嗎?

當然他只是一名副部長,那正部長怎么講呢?

新聞正部長就是萊士。他說:“影片不宜播放,因為短片部分內容可能引起某些人民的不悅。”

原來副部長只是重述正部長的話。

但,萊士的話也很有問題,他說“可能引起某些人民的不悅”。

我倒很想知道,他所謂的“某些”人民是誰呢?

這“某些”人民恐怕是大有來頭,否則怎么連正副部長還有多媒體通訊委員會還有電檢局都不敢得罪。

其實,高官也太不懂人性心理了。

你愈要禁,人民愈想要看。

如今是甚麼時代了?

你盡管禁,人民還是能夠上網去看個飽。

如果首相真的有意愿要把大馬轉型成全球一個最民主的國家,如果連這些最起碼的芝麻小事都給不到,還談甚麼民主?

Monday 3 October 2011

“否認症候群”領袖


我不得不這么想:我們都患了否認症候群。

首相在短短三天內否認他說過廢除固打制。

當時首相可能一時口快,其實他要說的是將以“績效制”來評估土著商家。

副內長李志亮來沙巴派身份證,在未查明真相的情形下,否認本州當年的M計劃。

這之前,選委會副主席旺阿末來沙巴時也否認有非公民成為選民一事。

他要人家拿出證據來。

旺阿末話有玄機,他說:選委會是根據國民登記局的記錄來登記選民的,任何人質疑選民名冊,等于質疑國民登記局。

也就是說,他把球踢給國民登記局。

國民登記局屬于內政部。

李志亮副部長可能是首次以副內長身份訪問本州。

但,身為副內長,沒理由對M計劃毫不知情。

他在本州的同僚,難道也沒有告知他這件已經算是公開的秘密嗎?

他要證據,警局里應該有不少的檔案資料,不然,莊永諒醫生等人寫了幾本書,他也可以去找來讀一讀。

其實,他可以不必否認,他應該說:有這樣的事嗎?讓我回去查清楚再說。

那樣,州民聽了,也不會那么氣吧!

上個月,當局臨時諭令NTV7抽起一部有關沙巴貧民孩子求學的影片,因為影片“有損沙巴形象”。

這點,我對州民的反應很不明,好像不當一回事似的。

后來我有點恍悟,就是因為沒有播出來,州民都不知道,那當然沒有一點反應了。

但事實真是如此嗎?我們的州領袖,難道對此也一無所知?

這部影片,就是要播出來,才能引起聯邦領袖們的關注,州政府再“施加”壓力,那聯邦就會認真看待本州的窮困情況。

我們州領袖的噤若寒蟬,豈不等于助紂為虐?

然后在上個星期,林冠英因為被爆批評柔佛治安不好而向柔蘇丹道歉。

當時心想,如果那是事實,林冠英何須道歉?

而且,林冠英只是批評柔佛的治安,他并沒有批評蘇丹,為什么要向蘇丹道歉?

那可真是莫名其妙哩!

人人都把注意力放在道歉事件上,卻沒人敢肯定林冠英所說的都是實話,他并沒有憑空捏造。

然后,今天讀到有人得寸進尺,說林冠英的道歉不夠誠意,要林冠英覲見蘇丹才算道歉。

難道林冠英說的不對嗎?

其實,針對柔佛的治安,大家心里有數,報紙也常有報導;不然,可向警方索取全國各州的犯罪率來對照一下,就可知柔佛的排名是在哪里了。

所以我不得不這么想:我們的領袖都患了否認症候群。

陳頌光:敦馬「一桃殺三士」

吉蘭丹州務大臣聶阿茲長老並非主動在大選即將來臨之時,重提實施回教刑事法課題。準確地說,是前首相馬哈迪指名道姓挑戰他在丹州實踐之前的承諾,他沒有理由顧左右而言他,唯有反挑戰國陣中央政府先行解套。

反回教國急先鋒的行動黨全國主席卡巴星,沒有看到馬哈迪的陰謀詭計,迫不及待地發出退出民聯的威脅!於是,本來只局限於馬哈迪和聶阿茲兩人之間的口水戰,一下子就成了民聯內部團結再度受到考驗。聶阿茲說他有如「怕鬼的小孩」,除了指責他反應過敏之外,也有譏諷他對回教刑事法缺乏瞭解的意思。

「回教國」具有一個馬來西亞的內涵,行動黨與之誓不兩立,自是責無旁貸,而且,回教黨也終於從善如流,將它改為「福利國」,卡巴星似乎沒有必要再扮演急先鋒的角色!回教刑事法是先知穆罕默德生前訂下的法規,回教徒固然奉為圭臬,非回教徒也有認真尊重的必要。更何況,丹州政府早在1993年便已通過吉蘭丹回教刑事法(II),只是受到時為首相的馬哈迪根據聯邦憲法予以阻撓而未能付之實施。

行動黨沒有洞察馬哈迪「一桃殺三士」的潛議程,又缺乏互相尊重的民主精神,方會讓卡巴星扮演反回教刑事法英雄。三黨民聯本來就是一個同床異夢的聯合體,之所以能夠合作至今,靠的是求同存異、互相尊重的大原則。

行動黨大可以堅守並宣揚民主社會主義的立場和理論,回教黨也有權散播和履行回教教義和回教法。兩者若是相互踐踏,勢必以分裂告終,唯有互相尊重,才有可能長久合作!

三黨聯席會議決定不將回教刑事法納入橙皮書,可以說是多此一舉,因為聶阿茲只是就事論事,並沒有要求民聯接納他的主張。倒是尊重回教黨在回教刑事法的立場這個共識,才是聯席會議的重大收穫。無論如何,聯席會議的結果,不僅讓馬哈迪的陰謀落空,也使巫統陷入進退維谷的困境。前者玩火,燒及後者,確是無妄之災!

原文:《老馬玩火燒及巫統》·東方日報·01/10/2011

Saturday 1 October 2011

首相:我沒說過要廢除土著固打制!


我在周三寫的博文果然說的沒錯。

雖然當天各大報章鋪天蓋地,有者甚至以大標題報導:說首相指最終將會廢除“土著固打制”,今天赫然看到報導:首相矢口否認當天有發表過那樣的言論。

從週三的媒體報導,我就看到首相模棱兩可話中的玄機了。

因為首相接著便提到新經濟模式完結篇(NEM 2.0)的“土著扶弱政策”。

記得我說嗎,去年當首相推出新經濟模式第一階段(NEM 1.0)的時候,他的確提到將廢除土著固打制,但在土權和一些馬來NGO的嚴重抗議后,稍後發表的NEM2.0不再提到廢除,取而代之的反而是“土著扶弱政策”。

所以當媒體報導首相將廢除土著固打制時,我就很納悶,難道首相又來推翻他之前的立場?

實際上,首相只是在玩他的文字遊戲(play of words),大家只讀到前面漏了後面,中間還有個“but”字。

“but”字的後面,首相提到NEM2.0的扶弱計劃將注重在績效制。

也就是說,政府“扶弱”的對象仍是土著,但將以“績效制”為主。

所以我說,在這樣的一個制度下,被“扶”的土著圈子會更小,更容易被朋黨利用。

所以我又說,“土著固打制”?首相只是隨便說說而已。

果然,時隔三天而已,首相就否認他曾發表那樣的言論,難道國內各大小媒體都誤解了首相的話,包括馬新社在內?

讀者會不會讀得暈頭轉向?

嚴格說來,首相不應否認他說過“廢除土著固打”,他的確有說“do away with quotas”,只是他也說將以“土著績效制”取代。

但,那樣的“績效制”和原本的“固打制”有何分別呢?

情況就和廢除惡法一樣。

就像我在另一博文說的:如果取代舊法的新法仍是惡法,那新法惡法沒有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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