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6 January 2018

每一宗醜聞,同一個手法

聯土局黃金地舞弊案峰回路轉、完璧歸趙、物歸原主、失而復得?

今天各大財經版的重大標題,莫過於有關聯土局土地舞弊案的演進新聞,那便是:聯土局從該發展商取回了位於吉隆坡Jalan Semarak的土地權;有些媒體標題就引用了上述成語。

聯土局主席沙里爾與發展商簽署協議的時候開心説道:取回土地,完全不花一分一毫。

聽起來,整件事情的演變好戲劇化,可以說是一場鬧劇。

財長首相說,警方調查和法務稽查不會因此結束。問題是,從一開始,這場醜聞是如何發生,爲何會發生,誰允許它發生的?

雖説聯土局已取回土地,是不是務必也要把背后的始作俑者揪出來,並繩之以法?否則,如此姑息養奸下去,誰敢擔保同樣的事件不會再發生?

是的,你會發現到,同樣的事件其實一直不斷地在發生,從當年1MDB的第一宗與石油沙地的聯營計劃開始,都是同樣的modus operandi,便是把一塊存在或虛擬的土地做抵押或轉移給對方取得貸款,過後又把土地賣掉或轉回來/買回來。

遠的就不説了,在1MDB的TRX土地案件,當初賣給印尼Mulia集團的TRX土地,財政部最近不是成立一家兩塊錢公司買進對方51%股權的方式買回來,以取得控制權嗎(請看《106交易塔的古怪交易》20180110)?

說不好聽一點,政府就好像做broker一樣,通過GLC做土地買賣從中牟利/套利,或從土地重估中賺取虛僞的“盈利”。

1MDB若是這樣,其他GLC若也依據同樣的買賣形式,那也不稀奇了

像我那天説的,若非東窗事發,聯土局主席形容為詐騙案的舞弊醜聞可能就神不知鬼不覺般的掃進地毯下了(請看《沒有貪污濫權,衹有管理不當》20180105)。

相信這是一宗經過精心策劃的詐騙案件,而非如反貪會副主席阿占巴基説的:因爲“管理不當”。

根據報道,聯土局是在2014年6月與Synergy Promenade簽署土地發展協議,在2015年至2016年之間進行四塊土地的交易。

一些媒體的報道有些出入,說發展商在取得授權書(Power of Attorney)后,竟然將土地擁有權轉給自己的子公司。

沙里爾也質問,爲何在此計劃中,有轉移土地擁有權的必要。

後來的報道顯示,其實聯土局將土地以2.7億元賣給了對方,這比10億市價還低了七成。但問題出在,土地雖然轉名給了對方,沙里爾說聯土局至今“分文未得”。

沙里爾説他在去年一月出任主席后就將此事告知首相,首相一直沒有回應,情急之下,沙里爾向警方報案,首相這才指示要進行法務稽查(forensic audit)。

忽然想到,會不會有這樣一個情況,那就是,對方其實有繳付2.7億元交易價,衹是所付出的錢卻去了別的地方。

聽起來很熟悉吧?對了,聰明的你,一定會想到,1MDB付給IPIC/Aabar的匯款,不就去了假Aabar的戶口嗎?

原本第二財長佐哈里還堅持說不會還IPIC第二次的,在IPIC采取法律行動后,財政部才出面,代1MDB還第二次的債,可是,卻完全不追究之前的匯款去了哪裏。這不太不尋常了嗎?

唯一的解釋就是,他們知道錢去了哪裏,所以才沒有采取行動。

有沒有可能,聯土局的情況也是一樣,否則,對方豈敢土地轉了名卻還賴賬不還錢?

相信國行耗資20億向財政部買地或與此聯土局案有關。讓我大膽假設,這筆錢是爲了還給該發展商,否則,你認爲發展商會願意將土地歸還給聯土局,而且既往不咎嗎?

再拿此案與TRX的106交易塔地段比較,我在10/1的博文就有寫到,既然該地本來就是要建做爲TRX地標的106交易塔,不可能你還將土地賣掉,然後幾年后又離奇的將建築物買回來。

明顯的,這是如潘儉偉説的,是一種Put Option的典當貸款的做法。

同樣,如果這塊本來就是要建做爲聯土局地標的「KLVC塔」,沒有理由你還把土地賣掉/轉名給發展商,除非你的本意是要做抵押貸款,協議將來是要贖回來的。

然後就讀到新聞說,因爲聯土局的case,天然資源環境部宣佈,此後,所有GLC的土地交易,須先獲得財政部的批准。

覺得環境部的宣佈實乃多此一舉,本來,GLC的土地交易,不就須先經過首相署經濟理事會(EC)的批准嗎?若再經過財政部,豈非需要批准兩次?何況首相和財政部長根本就是同一人?

聯土局是直接隸屬首相署,首相如何可能不知道?除非有人繞過他,越俎代庖?那個人會是誰?

警方調查,或首相署的稽查,會不會包括調查指示伊沙做事的那位西蒂阿兹查?她是當時名不正言不順的FLOM部門主管,卻能代首相簽信,干涉一家GLC也是挂牌上市公司的投資決策、財務管理與行政,難怪聯土局的財務一團糟。也可見裏邊的架構模糊和濫權程度如何荒謬無比。

雖然土地已經歸還,聯土局不應該就此close file,沙里爾還是有必要讓人民尤其是墾殖民們知道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到底有什麽不可告人的秘密在背後鬼祟地進行著,否則,怎會搞出這麽一個大件事?

這個萬能國,總是醜聞不斷,聯土局之後,下回不知又會輪到哪家GLC?大家不妨等著瞧。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假如当初沙里尔没有把事情放大,会有现在完璧归赵这个结局吗?

· 康華 · said...

沙里尔也没有把来龙去脉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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